关于《新泰一中2019年教师职称评聘打分办法》(试行)
公 示
2018年11月16日,学校职称评聘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对教职工针对职称评聘打分办法所提意见和建议进行了认真分析和讨论,形成了答复意见;根据答复意见对原打分办法进行了修改,形成了《打分办法》(讨论稿)。
11月22日,学校专门召开职称评聘推荐委员会和监督委员会成员会,对职称评聘答复意见和《打分办法》(讨论稿)进行了传达、讨论、修改和表决,形成了新的《打分办法》(修改稿)。
11月26日,各校区各年级、各科室分别召开教职工大会讨论、表决和通过(2人反对,4人弃权,其余教职工全部通过)。现就学校制定的《新泰一中2019年教师职称评聘打分办法》(试行)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自2018年11月27日至29日
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备案,从2019年教师职称评聘开始试行。
新泰一中集团办公室
2018年11月27日
附:《《新泰一中2019年教师职称评聘打分办法》(试行)》
新泰一中2019年教师职称评聘打分办法
(试行)
一、教师职称评聘材料打分标准
(一)综合类荣誉计分
1、校级荣誉:突出贡献奖(含个人和集体)计6分;教师节表彰的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师德标兵、优秀备课组长和学生评选“我最爱戴老师”计2分。
2、新泰市级荣誉:市委、市政府表彰的劳动模范、拔尖人才、科技带头人、优秀知识分子、师德标兵、优秀党员、最美教师等,团市委表彰的十大杰出青年,新泰市人社局、教育局教师节表彰的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优秀班主任,新泰名师等计4分;教育系统表彰的课程与教学工作优秀班主任,教坛英才、教学新星计3分;体育局与教育局联合表彰的优秀教师,人社局、组织部、财政局和科技局联合盖章的科技人才标兵计3分;教育系统表彰的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2017年及以后的计3分,2017年以前的计2分;其他部、局、委、办、联、会、民主党派等表彰的荣誉计2分。
3、泰安市级荣誉:市委、市政府表彰的劳动模范、拔尖人才、科技带头人、优秀知识分子、师德标兵、优秀党员、最美教师等,团市委表彰的十大杰出青年,人社局、教育局教师节联合表彰的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优秀班主任,市委宣传部、教育局教师节联合表彰的最美教师,泰山名师和2017年教师节表彰的优秀类荣誉(仅加盖泰安教育局公章)计6分;教育系统表彰的课程与教学工作优秀班主任,教坛英才、教学新星,最美教师提名奖和教书育人楷模计5分;“泰安市优秀青少年德育工作者”计5分;体育局与教育局联合表彰的优秀教师,人社局、组织部、财政局和科技局联合盖章的科技人才标兵计5分。聘期内教育系统表彰的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2017年及以后的计5分,2017年以前的计4分;其他部、局、委、办、联、会、民主党派等表彰的荣誉计4分。
4、省级荣誉:受到省委、省政府表彰的综合荣誉,教师节受到人事厅、教育厅表彰的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等计8分;省教育厅表彰的优秀班主任及优秀德育工作者计7分。省文明委颁发的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相当于泰安市级部委办局表彰的综合荣誉,计4分。
5、国家级荣誉:受到国务院表彰的综合荣誉,教师节受到人事部、教育部表彰的模范教师、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等计10分。
6、民主党派、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颁发的荣誉,作为综合类荣誉对待,且仅限上交最高级别的一件计分。
(二)教学类荣誉计分
1、校级荣誉:按照教学类对待的校级荣誉,计1分。
2、新泰市级荣誉:市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课程与教学工作优秀教师、教育教学先进个人、高中教学工作优秀教师、教育教学先进工作者等计3分;市优质课一等奖、创新课一等奖、学科骨干、体育大比武一等奖等计2分,二等奖计1分;电教室优质课一等奖1分;教育局机关科室评选的教育教学类奖项计1分;高考单科成绩优胜奖计1分;教学管理规范月先进个人(新泰教研室颁发)计1分;在市教学研讨会个人经验介绍或执教公开课一节计0.5分。
3、泰安市级荣誉:市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成绩优秀奖、高考单科优胜奖、高中教师学科能力大赛特等奖(相当于泰安市高中教学先进个人)等计5分;市优质课一等奖(空中大课堂相当于市优质课一等奖)、创新课、学科骨干、体育大比武、高中教师学科能力大赛一等奖计4分,二等奖计3分;新道德教育主题班会展评活动中,执教课荣获奖项(泰安市教育科学研究所颁发)等同于优质课计分;泰安市德育优秀课例一等奖(泰安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研究室颁发)计4分,电教室优质课一等奖2分,二等奖1分;泰安教育局机关科室评选的教育教学类奖项计2分;在市教学研讨会个人经验介绍或执教公开课一节计1分。
4、省级荣誉:教育厅表彰的教学能手等计7分;省优质课一等奖计6分,二等奖计5分,三等奖计4分。省德育优秀课例一等奖(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院颁发)计6分。
(三)论文、论著、成果、专利计分
1、论文论著计分:出版论著和在省级及省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的教育教学类论文一篇计1分(要求能在知网、龙源网、万方网上查询到,并打印查询索引截图)。
2、教研成果计分:获国家级自然科学或社会科学奖计4分;获省级自然科学或社会科学奖计2分;获泰安市级自然科学或社会科学奖计1分;获新泰市级自然科学或社会科学奖计1分。
3、课题研究成果的认定及计分。自2019年度职称评审开始,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教师提交的课题,必须是教研室或教科所逐级推荐上报的课题,协会、学会等不是教育主管部门的课题不能填写。同时必须是学校科研处备案管理的。国家级课题须有上级财政经费拨付支持。课题要求提供立项证书、结题证书、结题论文。符合以上条件的课题予以认定,其它课题不予认定。
获国家级重点研究课题成果奖计4分;获省级重点研究课题成果奖,课题负责人计2分,成员计1分;获泰安市级重点研究课题成果奖课题负责人计1分,成员前六位计0.5分
4、获国家专利计1分。
二、获得一级教师职称但未聘任的,可依据专业技术资格获得年份享受相应加分。
根据上级安排并由学校派出到农村学校和新疆、西藏、青海等边缘地区支教的教师,支教满一年及以上的在此次评聘打分中加6分。
四、职龄和教龄加分
1、职龄加分。为鼓励教师坚守教学一线,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教师职称年限加分为:获得低一级职称并参评高一级的,可依据低一级专业技术资格获得年限享受加分,在教学一线满一年加0.3分,不在教学岗位的年限不计分。
2、教龄加分。工作满30年的一线教师,在教学一线每超1年加教龄分0.5分。
说明:
1、上交的荣誉、论文、论著、成果、专利等必须是任现职(已聘职称)以来的。
2、新泰市级及以上荣誉限学校推荐上报。
3、同等分数,担任班主任年限长的优先评聘;班主任年限相同,担任备课组长年限长的优先评聘;备课组长年限再相同,任职以来年度考核优秀多者优先;年度考核优秀相同,根据任职以来各学年度综合考核情况,由推荐委员会集体投票确定。